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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委从严治党“四个十”

来源: 更新时间:2016/5/16 8:17:13 点击数: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四个自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四种形态”
    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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