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机关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三严三实”有关要求,经委党委研究决定,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机关经费支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支出管理。
1.统一接待费管理。科室(单位)来客,应先填制《公务接待申请单》,按程序签批后,由办公室安排就餐地点,并按规定标准配餐;科室(单位)相关人员陪同客人就餐并签单。事后,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务接待清单》,随同《公务接待申请单》、就餐发票、菜单、公务接待函一并按程序审核报销。
2.统一文印费管理。科室原则上所有打印、复印和装订都要在内部进行;需印刷文件汇编、报表资料等,应先填写《文印申请单》,经领导签批后,由办公室按政府采购程序实行询价采购。科室(单位)根据询价采购结果与印刷厂签订合同。交付印刷品时,科室经办人签字并验收。
3.统一办公用品购置管理。笔、笔记本、订书机、办公耗材、文件夹等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采购,各科室登记领用。
4.统一信息化资产管理。科室需购置或维修信息化资产(包括墨盒、硒鼓、硬盘等)的,应先填写《办公用品购置(维修)申请单》,经领导签批后,报办公室登记汇总,由办公室集中组织采购或派人上门维修,科室经办人签字确认。
5.统一会议费、培训费的管理。科室举办会议、培训,需追加会议费、培训费的,填写《会议申请单》,报领导签批。会议费、培训费的标准,严格执行荆财行规[2014]163号和荆财行规[2014]256号文件精神,会议会期不超过一天,每人每天费用不超过260元;培训费每人每天不超过260元,会议和培训必须在政府采购定点地进行。
6.统一差旅费管理。实行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报相关领导批准。出差相关费用标准按荆财行规[2014]162号文件执行。
7.统一公务车费用管理。公务车需维修的,先填写《车辆派修单》,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按照节约、合理的原则,到政府采购指定地点维修。
二、规范支出审批程序。
1.经办人负责整理相关条据。
2.事前支出审批。每项支出必须填制申请单,由相关领导审批。
3.事后支出审批。每项支出报财务室审核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单笔支出事项超过10000元以上的,报委主任审批。
三、本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