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湖北省政府国资委与省司法厅近日联合印发了《湖北省国有企业公司律师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启动实施国有企业公司律师制度。
根据《湖北省国有企业公司律师实施方案》,湖北省国有企业公司律师工作由省政府国资委与省司法厅共同推进。在湖北省内注册成立的中央在鄂及地方各级国有企业,均纳入国有企业公司律师制度实施范围。湖北省首批国有企业公司律师执业证书将在2017年10月30日之前由省司法厅颁发。
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省共有66家国有企业470人拟申报公司律师。下一步,省政府国资委还将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湖北省国有企业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化国有企业公司律师申报的条件、程序、权利与义务、执业管理等,确保国有企业公司律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