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行监督专责 推动全市国有企业
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贯彻学习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做好2017年我市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16年工作成效
2016年,在市委和市纪委坚强领导下,市国资委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推动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层层压实责任,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保证。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运用“四种形态”,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推动市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两个责任落地落实
一是党委主体责任。机关和企业党组织坚持从自身做起,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多次研究部署机关和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议题,全面落实了主体责任清单,强化领导责任。二是纪检部门监督责任。纪检组进驻后,深入机关和各企业调研,加强与企业纪委工作衔接,督促机关和企业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责任清单,逐层逐级夯实主体责任。对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实施问责,先后约谈国资委机关和企业有关党员领导干部10多人次。
(二)监督工作压紧压实
从四个方面着力加强国资系统监督,有效促进了机关和各企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着力监督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各企业党委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划定了共性责任和个性责任,明确党委班子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责任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工作时限。着力监督企业党建工作。推进各出资企业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开展党员主题日活动、六中全会学习等和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促进了各企业明确领导责任,找准工作短板,改进工作方法,落实工作措施。着力监督重点工作。促进各企业完善制度,集中整改,加强管理,规范运行。着力监督专项清理的问题整改。开展企业领导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专项清理活动,国资委和驻委纪检组联合抽查了20家市属国有企业自查自纠问题情况,对各企业自查上报的92个问题和抽查发现的22个违纪违规问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同时,责成相关单位完善制度,落实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工作机制。
(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各企业集中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对市委第二巡察组移交的2016年6至7月巡察国资系统六个方面问题和74个问题清单,各企业党组织照单全收,集中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加强规范。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问题整改到位。各企业党组织运用“四种形态”以组织处理方式集中处理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和报销差旅费、超标接待等问题,并落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钱。
(四)执纪问责力度加大
一是坚持从严执纪。2016年,市国资委和驻委纪检组先后多次接待了原仙居硫铁矿部分职工反映陈某12个违纪问题线索,经查实陈某违纪问题事实后,严肃处理了陈某在2002年企业破产关闭期间,利用职务违纪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购房款7.5万元,责令退赔,并进行处理。二是紧盯问题查到底。国资委机关和各出资企业党组切实发挥职能监督,派驻纪检组加强与企业纪委联系,形成监督合力。对巡察发现1名市管干部重大违纪问题,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并配合市纪委立案查处,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在开展企业领导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专项清理活动中,各企业党组织主动查找问题,主动整改纠正,有7家企业100多名干部职工退回违规报销、领取福利、补助等资金48万余元。国资委党委和驻委纪检组约谈有关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干部42人次。
在肯定过去的一年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同时,也要正视国资系统工作中的问题,有些问题还较为突出,归纳起来,集中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少数企业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建设缺失。少数企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党委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分析研究不够,管党治党方法老套,创新不够。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企业中的分流党员和离退休党员还存在无人管、无人问、无人带的真空地带,有些党员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问题存在;企业党组织未按要求组织党员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等等。
二是从严治党不力、党建经营分离。少数企业没有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整体推进,没有结合自身特点,在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少数企业党委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未到位,重安排,未督办和检查落实。
三是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还在沿用十八大前制定的制度,没有对照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完善制度,实行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还在用老套路老思路老办法老作风,“家长式”的领导和管理企业。少数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报帐、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巧立名目发钱发物问题存在,甚至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四是监管不到位、权力缺乏制约。市国资委监管力量薄弱,监管合力不够,对企业没有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中全方位监督,企业内部监督大都是形同虚设。党委会的领导作用没有发挥,有的被董事会取代,董事会、监事会、工会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企业领导人特别是一把手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导致重大事项不集体研究决策、不执行工作程序,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
二、2017年国资系统纪检工作主要任务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宏伟目标的开局之年,做好国资系统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推进标本兼治,深化作风建设,严厉惩治腐败,狠抓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进一步推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国资系统落地生根
一是加强纪律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国资系统特别是各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学习贯彻党的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加强机关和企业各级党组织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督促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的民主监督等各项要求有效落实。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崇尚对党忠诚、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落实如实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有关事项的规定。今年,纪检组将联合国资委党委组织开展企业中层及以上干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知识测试,强化对准则、条例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传导压力,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一要建全“两个责任”清单体系,加强压力传导。市国资委党委和企业党委要建全符合工作实际的权责对等、分类有序、简明易行的主体责任清单体系,实行主体责任落实纪实制度;建立监督责任清单体系。要全面开展机关和企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压力传导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将各项制度落实落细,将“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下沉到企业各级党组织,层层压实。二要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整改,举一反三,要将整改后的制度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国资委和企业要针对“三重一大”、国有资产流失、项目招投标、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工作出台规范办法;要整合监督力量,推动国资委监事会、企业监事会和内审部门充分发挥作用。三要加大问责制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要充分运用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结果,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准绳,着力查找典型案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选人用人失察、发生腐败问题、不作为乱作为的,对巡查发现的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综合采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严格追究责任,在一定范围内(国资网站)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以常态化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对应发现问题未发现、发现问题未报告未处置、该问责未问责等行为,都要严肃问责。放大追责问责效应,将追责问责的结果综合运用到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工作督查、考核评价等方面,加强和改进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等工作,促进各级党组织有效解决管党治党中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
(三)进一步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持续整治“四风”问题
一要突出对“三个后”违纪问题重点查处。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着力整治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违规违纪等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二要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市纪委部署,聚焦国企作风建设存在的公款吃喝、为党政机关公款吃喝买单、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购置和使用公车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企业领导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专项检查要常态化。三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紧密联系企业实际,坚持纠建并举、堵疏结合,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一些未明确、现实需要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进一步运用好“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铲除腐败这个最致命的污染源,为营造国资系统山青水秀的政治生态不断努力。一是坚持抓早抓小,认真开展谈话函询。要细化谈话函询标准,提高谈话函询质量,按30%的比例对谈话函询进行抽查复核,对如实主动说清和交代问题的,从宽处理;对敷衍塞责、避重就轻、有意隐瞒的,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聚焦重点人和重点领域,严肃查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招投标违规等问题,重点查处利益输送问题。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五)进一步推进监督执纪创新,激发工作活力
结合国资系统实际,2017年要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一是建立日常联系督导制度。建立企业纪委日常工作报告制度。企业各纪委要坚持月上报工作情况,将企业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二要落实“两个报告”制度。一是全面规范企业线索管理和问题线索报告制度;二是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离开荆门辖区,必须事前报国资委审批,同时报驻委纪检组备案后方可外出。三要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要结合企业实际,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落实好市委“十个区分开来”,将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宽容干部在业务工作中特别是国企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助力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中做大做强做优。
(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是职能监督部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本单位本企业纪检队伍建设。一是要配齐配强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将个人素质高、品德好、作风实、责任心强的干部选配到纪检岗位工作。二是要理顺派驻纪检组与企业纪委的关系。纪检工作体制改革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专责,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内设纪委和纪检干部履行职能监督。工作中要厘清关系、相互配合做好工作。三是要支持工作。既要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更要支持本单位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只有带头接受监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才能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才能保证党员干部发生小的问题有人提醒,才能确保不出现大问题,甚至犯罪案件的发生。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党章、条例及法律法规的学习。监督别人首先要自身过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个方面做好表率,要做对党忠诚、清正廉洁、勇于担当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做好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