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经营风险 服务企业发展——企业“六五”普法应加强风险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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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5365首页 更新时间:2011/10/24 15:28:32 点击数: |
防范经营风险的前提条件是要守法遵规。国家有许多管理法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企业无论做成多大规模和产生多少效益全都无用,企业不仅得不到发展,只会受到法律制裁。企业生产经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必须遵守客观经济规律和市场法则。忽视经济规律和市场法则的企业,其发展必将伴随经营风险,也是短期的、不可持续的。 防范经营风险的基础在员工。企业的生产、业务操作和经营管理都是由员工来完成的,员工素质的高低决定各项工作的质量,决定企业的经营成果。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是企业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和基础条件。防范经营风险需要员工具备两种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思想素质是员工防范经营风险的必要条件,高度的责任感使其必然将经营的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从始至终关注和化解经营风险。业务素质是员工做好业务防范风险的技术条件,而法律知识更是业务素质中的重中之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市场规则,熟悉业务,熟悉操作程序和操作方式,了解业务的风险点,并能采取防范经营风险的措施,具备这些条件才能正常顺畅地开展工作。 防范经营风险的保障是要有适应市场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企业机制决定企业和员工的行为方式,良好合适的机制才能引导企业良性发展。随着改革开放和世界经济一体化,企业一定要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机制体制。企业要解决资源的渠道和获取方式、经营主体和运行方式、组织结构和用人方式、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等问题,并建立制度,形成企业的规范。 遵纪守法作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普法依法治理则是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必经之路。从86年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每一个五年规划都有一个中心,“一五”的探索,“二五”的实践到“五五”的依法治理。现在,市委市政府提出全面建设法治荆门,明确了“六五”普法工作的重心所在,因此,“六五”普法,我们应围绕这个中心来开展。国有出资企业如何开展普法工作,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我们认为,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一个中心 要确立理念创新的普法工作思路。思路决定出路,确立一个创新的普法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实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灵魂。“六五”普法期间,国有出资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法治荆门的要求,以建设法治企业,防范经营风险为中心,按照“典型引路,分类开展;拓宽渠道,活化形式;普用并举,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扎实展开“六五”普法工作。 二、抓好两个强化 强化职能定位。在制定市国资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市国资委、出资企业以及出资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在普法工作中的责任,明确出资企业党委、经营管理层、职工代表、法律事务机构及普法骨干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形成工作合力,构成全员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强化工作手段。一是合理分类。合理分类是为了科学定标有的放矢。出资企业可以根据各类群体法律需求的不同,普法可分为:企业高管层,普法的重点应是全方位的,包括国资监管类法律法规规章,金融、企业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及行政类法律法规;企业经营管理层,普法的重点是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员工,普法的重点是社会规范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二是制定科学的目标。科学的目标是按照不同类别、实现时间和可能程度,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具体目标可分为若干时段,近期目标为当年可实现目标,长远目标就是五年可实现的综合目标,由近及远、阶梯式、连贯性将防范经营风险导向建立法治企业这一更高的层次。三是加强监督。“五五”普法期间,我委根据年度普法工作目标,每年开展监督检查,定期进行普法情况通报,交流普法工作经验,促进了出资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六五”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应进一步加强,要将采取平时抽查通报、会议交流、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等相结合,形成督办落实的良性机制。四是要有一定的激励手段。应大力宣传、树立、表彰和奖励先进典型,以此来带动中间,激励后进,建议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制定奖励政策,对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在精神奖励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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