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源头防治腐败
6.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督促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加强分管范围内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7.督促分管科室(联系企业)主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知识,积极参加廉政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
8.主动听取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督促指导 9.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推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分管范围内人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 10.每年带队对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提出工作要求。
11.抓好分管范围内巡察反馈和移交问题的整改和督办。
(五)严格廉洁自律
12.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守党的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要求。
1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14.从严教育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