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要从严要求和关心关爱干部。坚持从严治吏、从严管理,健全干部监督预警机制,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贯彻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有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慵懒散慢”等问题,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落实关心关爱干部各项政策制度,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全面做好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四)狠抓四个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把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市纪委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省委、市委将2016年作为“主体责任问责年”,让失责必问成常态,体现了省委、市委的决心。我们要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出资企业党组织要“直接抓直接管”、书记要“亲自抓亲自管”、班子成员要“具体抓具体管”。 要加强压力传导,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横到边、纵到底传导到企业内设机构和二级单位,实现压力传导的全覆盖,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认真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凡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决定,决不允许搞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要选好用好干部,既严格按照好干部的“五条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又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加强对纪委的领导,着力解决与“三转”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按照“四铁”要求,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二是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要聚焦突出问题,紧紧围绕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配备豪华公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业务招待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加大治理力度;要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明察暗访力度和通报曝光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对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便打”的高压态势。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扎实开展学习“两部法规”暨“三抓一促”活动(即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建设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四铁”干部队伍。三是要坚持重拳反腐。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严肃查处,绝不手软。突出重点,严肃查处国企改革中发生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决策、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坚决防止和纠正薪酬管理、股权激励、职务消费等方面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要抓早抓小,用好纪律审查的“四种形态”,对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祸,既要把生产经营搞上去,也不能让干部倒下来。四是要着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投资管理、业绩考核、产权管理等领域的制度办法,推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梳理分析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安排、大额资金运作上发生的问题,找出病灶,举一反三,完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国有产权(资产)转让、项目投资、招投标、物资采购、对外合作、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与监督制度;严格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水平、履职待遇、业务消费。
同志们,2016年国资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以驰而不息、奋发有为的状态,务实担当,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国资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为促进出资企业改革发展,为我市打造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