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能因国有企业承担了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责任,而指责国有企业的效率低下。评价国有企业的效率不能仅仅局限于企业微观的财务指标,还必须看到国有企业在保持社会稳定、保障宏观调控、维护国家安全、实现国家战略、推动自主创新以及实现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环视当今世界经济大国,在已完成工业化的发达经济体中,无论是美日还是德英法,其经济发展模式和产业升级路径均与中国迥异。
我们常常自豪地认为,中国用几十年的时间就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百年历程。然而,不同于西方经济发展体系的理论研究,国内对中国经济模式,特别是对国有经济发展的理论探索尚属于处女地。
以国企新崛起为主要代表的中国经济模式在备受关注的同时也引来争议。2011年1月1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发表《国有经济改革仍然任重道远》一文(见《21世纪经济报道》),提出国有经济改革必须奋力过关,审慎背后更彰显出大学者的家国情怀。
吴敬琏认为,切实推进国有经济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它必然会遇到来自陈旧意识形态和“特殊利益”的阻力和阻碍。作为长期深入国有企业一线采访的记者,谨从对国有经济进行彻底改革、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垄断权力的“优势”和国有企业的效率等四个方面,求教于吴敬琏先生,希望能对新时期国有经济改革的解读提供一种视角。
关于对国有经济进行彻底改革
吴敬琏先生认为:第一,不改革国有经济,中国经济的整体效率难以得到提升。其理由是,改革开放的最初十几年来,中国的经济增长和效率提高基本来源于非国有部门(“民营部门”),而占有经济资源主要部分的国有部门不但增长缓慢,而且效率有下降的趋势。第二,双重体制并存造成了很大的寻租空间,使腐败蔓延的趋势难于扼制。
其一,用增加值/净资产、增加值/总资产来衡量企业效率时,国有企业低于非国有企业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的资产周转率低于非国有企业。而如上所述,国有资产周转率低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并不能说明国有企业这种所有制类型效率低于其他类型的所有制。
另外,用增加值/销售收入及增加值/销售成本来衡量的企业效率时,国有企业已经高于非国有企业。由于销售成本衡量了全部当期要素投入(包括原材料、折旧、人员工资),因而国有企业增加值/销售成本高于全部企业的平均值,说明只考虑当期投入时国有企业效率要高于非国有企业。
因此,设备陈旧等历史原因及退出壁垒过高是造成国有企业上述指标低的原因;如果国有企业能与非国有企业一样自由退出,国有企业的上述指标将不低于非国有企业;如果不考虑历史因素而仅考虑当期投入,目前国有企业效率已经高于非国有企业。所谓的“国有企业的效率低下”提法是不成立的。
如果国有企业有正常退出机制,国有企业设备能正常更新,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至少不会低于非国有企业。同时,我们不能因国有企业承担了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责任,而指责国有企业的效率低下。如生产要素(煤、电、油、气)的非市场化配置,价格倒挂,国企未按市场价格来获得应有的回报。
以煤炭回采率作案例来分析,在这方面,一部分国有企业甚至超过了国外发达国家,达到86%,但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小型煤矿,只有20%左右。很多小型煤矿基本上采一吨浪费两吨资源,造成非常大的破坏。同时,无数次的矿难也带给人们惨痛的教训。
其二,我国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期间,会形成生产资料流通和价格的“双轨制”,形成双重体制和双重规则的交织。
归根结底,这是当时处在转轨的国家所面对的一个特殊结构性问题。之所以要强调问题的性质是结构问题而不是管理问题,是因为性质不一样,它的政策含义和需要做的政策准备是完全不同的。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无论国企或其他所有制企业,遵循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
单单认定由行政命令支配就必然造成“权力搅买卖”,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有权力背景便可以获得巨大的“寻租”机会? 事实上,寻租活动空间在任何一种所有制形式都存在。只要是职业经理人,无论谁(西方发达国家还是中国)选择,是国家选择,还是私人老板选择,怎么选择,并不是最关键的,只有制定制度才是防止职业经理人腐败、输送利益的有效手段,维护职业操守的制度环境才是根本。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已经使国企的公司治理发生了深刻变化,国有产权的管理强调阳光、透明、进场交易;强化审计和外部监督,保证透明度;改革经营者选任制度,向社会公开招聘;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权制衡等等,有效防范了腐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