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也认为发展中国家要有效地积累和使用资金,改造经济结构,实行高速增长,这个过程如果完全由市场推动,即使条件允许,现代化过程也可能会拖得太长。所以对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特别是在高速增长和结构剧烈变动时期,社会调节和行政干预的意义就更加重大。那么行政干预的长期存在是不是必然导致腐败的蔓延?
经过长期的实践证明,渐进式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式与方向是完全正确的。随着市场机制作用的不断扩大,中国国有经济的发展在稳步向前。
关于国有经济布局调整
吴敬琏先生认为,国有经济改革放慢的首要表现,是在“放小”已经基本实现的情况下,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就几乎停步不前了。
目前,国有大企业是以三种类型出现:一是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的供给;二是重要资源的开发;三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随着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国有大企业行业布局已逐步调整集中到主要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如果按吴先生所说,要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继续推进,是否就意味着要国有大企业都要从竞争性行业退出去?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如果推断国有企业都要退出竞争领域的话,国有经济就不应当存在,国有资本实现保值增值从何谈起。国有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存在于哪个领域,由企业的能力所决定,而非人为的界定。
然而,真的要退出去的话,谁可以承接?
退给国外企业吗?外国资本最有力的手段有两种。一是经济全球化。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框架内,外资通过产业布局和资本积聚,很早就形成了对大宗商品的话语权,他们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操纵大宗商品价格达到他们希望的水平,从而实现其战略目的。二是舆论引导。他们引导大量留学西方学习西方经济学的专家鼓吹私有化的好处,却绝口不提在外部环境不成熟的情况下推行私有化可能带来的巨大隐患。而在现有的外部环境下,一旦真的“国退”了,用不了多久又会变成从“国退民进”到“国退外进”的恶性循环。
退给民营企业?中国的民营企业通过不断地努力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和就业岗位,成为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达到一定规模后,中国的民营企业往往会遇到发展的瓶颈,如家族式管理、治理结构制度化、决策风险控制等。因此,如何在已开放的市场中保障我国民营企业的利益,使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在与外国跨国公司竞争时能站在平等的同一起跑线上才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事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并与非国有经济争高竞长、并驾齐驱的新型经济。片面强调“国退民进”和“国进民退”都会造成民众的误读。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张宇的观点值得我们思考:在中国现实的国情条件下、在国有大企业改革的现阶段上,已经不能够再简单地沿用前些年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的办法,把这些大企业简单地退给别人。改革的方式需要一个转变,这就是依托资本市场在国有体制下对这些企业直接进行市场化改造,通过上市实现公众公司改革,这才是有效的途径。目前,中央企业80%的资产已进入上市公司,越来越多的中央企业正在加速成为多元投资的公众公司。
关于垄断权力的“优势”
一些学者常常将国有经济占据绝对优势地位的行业“定义”为“国有垄断行业”或“国有垄断部门”,将处于这些行业的国有企业“定义”为“国有垄断企业”,这种看法有意无意地把市场结构和所有制结构混为一谈。垄断作为一种市场结构状态,与所有制形式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公有制并不意味着国家垄断,私有制也并不是必然伴随着竞争。
在市场经济中,某些行业中的某些企业由于在技术上的优势、对稀缺资源的占有、规模经济等方面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优势,从而在生产、交换和价格的形成上具有了一定程度的控制力。